2023-07-17

律所动态

筑尚普法丨“帮信罪”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大量学生涉案!

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起诉人员中,近90%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由此可见,“帮信罪”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很可能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罪。因此,了解“帮信罪”,避免犯法,至关重要。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图解“帮信罪”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 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 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 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筑尚律所提醒:

提醒大家,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也不要购买!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给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两卡”违法行为(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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