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

律所动态

我所韩琪主任积极参与义务性法律服务工作


【履行职责】2019年5月,我所韩琪主任在信访岗位、省政协值班两天,在值班岗位上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接待咨询的对象。

工作中接触的当地群众大多是农村妇女、困难五保户村民、独居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他们的共同点是文化程度不高,经济困难且缺乏法律意识。出现纠纷后他们首先用他们朴素的价值观去判断问题,在需要政府帮助解决问题时,才根据指引来到法律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2、接待咨询的案件类型。

来访咨询的案件主要有:群众之间因土地引起的纠纷(如相邻权、地役权、因土地互换引起的债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工伤事故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等。



3、认真解答和帮助每个来访的群众。

面对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对情绪失控的群众进行疏导,对群众的现场咨询,提供建议和适用的法律途径,协助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帮忙审阅群众证据材料并建议证据材料存在瑕疵的当事人补强相关证据材料。



律师切实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来,对于信访工作律师显得更为游刃有余,既能为当事人解答法律疑问,也能解读国家政策文件,能通晓地理人情,更能多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析问题。


我所愿意主动义务性承担各个政府部门信访工作中的法律咨询和矛盾疏导工作。如有需要我们配合工作的,可以与我所联系。